各院(部):
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管理、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印发《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校政发〔2024〕153号)、《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校政发〔2024〕155号)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第二批本科课程和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估
(一)评估对象
各院(部)自选1-3门本学期开课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参与评估,参评课程要经过两轮开课实践。已参加过首批校级评估的课程、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参评。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课程总体规划、师资队伍、课程教学条件、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过程、课程教学效果和课程特色与创新等7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和32个观测点。
(三)评估流程
1.由院(部)遴选参评课程进行申报,填写《院(部)参评课程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室809(截止10月31日),电子版发送教评处邮箱hkzdjpc@163.com。
2.院(部)自评(2025年12月-2026年1月)
各院(部)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按照评估方案要求,对照《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课程评估工作,课程负责人撰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估自评报告》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课程自评打分表》,完成课程评估汇报PPT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各院(部)对参评课程进行评估。
3.校级评估(2026年2月)
学校将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课程评估方案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课程建设汇报(不超过8分钟)和核查支撑材料等形式进行课程建设情况评估,给出课程建设意见,形成课程评估结果。
4.反馈及制订整改措施(2026年3月)
各院(部)根据课程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持续改进课程建设质量,提升课程水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持续跟踪参评课程的建设及改进情况,并根据院(部)整改效果,进行随机抽检。
二、专业评估
(一)评估对象
已有两届及以上毕业生的全日制本科专业,需要参加校内专业评估。原则上每个学院至少推荐一个专业申报参加评估。已参加过首批校级评估的专业、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各类专业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参评。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专业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培养模式、教学规范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专业建设成果等7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和47个观测点。
(三)评估程序
1.由学院遴选参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学院参评专业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室809(截止10月31日),电子版发送教评处邮箱hkzdjpc@163.com。
2.学院自评(2025年11月-2027年9月)
各学院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按照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要求,对照《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撰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本科专业自评打分表》,完成专业评估汇报PPT及相关支撑材料。
3.学校评估(2027年10月-11月)
学校将组织评估专家组,按照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要求和评估指标体系,通过专业建设汇报(不超过12分钟)和核查支撑材料等形式对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给出专业建设意见,形成专业评估结果。
4.反馈及制订整改措施(2027年12月)
各学院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持续改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专业水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持续跟踪参评专业的建设及改进情况,并根据学院整改效果,进行随机抽检。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周密组织安排,高度重视,客观真实反映课程和专业建设情况,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实施。
2.各参评课程和专业团队要认真学习研究评估实施方案,准确理解评估指标体系,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形成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按时向所在院(部)提交,接受院(部)和学校评估。
(相关表格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联系人:郭俊梅 联系电话:13033930609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