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4-13 点击数:
各位校级督导员:
为帮助新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规范教学行为,充分发挥校级督导的指导作用,学校定于第六周、第七周(4月13日-4月24日)组织开展新进教师听课工作,各学院报送的新进教师课程表已同步发送,请各位查收。
请各位督导员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2名新进教师的听课工作,认真详实做好听课记录,规范填写听课评价表。请合理统筹时间,确保本次听课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切实为新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提供针对性指导。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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