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信息反馈工作,广泛收集学生对各教学环节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全面掌握学校教学运行状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和院(部)指导下,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从事教学第一线信息的收集与反馈,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院(部)的教学运行、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等情况进行信息采集,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设置学生教学信息部,负责汇总整理各学院教学信息工作站的教学信息并对学院学生教学信息站的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设立一个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站长原则上由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长担任,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副站长1名,协助站长处理日常工作,工作站成员为本学院所有学生教学信息员。
第五条 每个行政班设置一名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班级的学习委员担任,各班信息员由学院教学信息工作站统一管理。
第三章 聘任条件
第六条 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七条 关心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认真、实事求是、责任心强、处事公正,能够主动与教学管理部门、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客观、公正、广泛地收集教学相关信息,敢于代表学生发表意见,对学校教学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八条 学生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审批表》(见附件1),经所在班级学生民主推选、辅导员和学院审核批准后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见附件2),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综合考察后确定聘任。教学信息部部长、教学信息站站长在学生教学信息员中择优选拔。
第九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实行聘任制,每学年聘任一次,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发文公布聘任结果。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可继续聘任,学年内信息员如有变更,须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
第五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教学信息员制度、管理办法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导教学信息工作部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评选、聘任、培养和激励工作,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交流座谈会。整理学生信息工作站的反馈内容,对重要教学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反馈给有关院(部)和相关部门,督查相关单位采取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学生。
第十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负责学习并积极宣传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负责本学院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工作。站长主要负责本学院教学反馈信息的汇总、整理、分类及上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本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做好相关信息的传达和工作部署。对教学管理部门的管理、学院的教学运行、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等情况进行信息采集,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做好学生教学信息员选聘、评优、学生评教、学生座谈会等工作。
第十二条 教学信息员负责收集反馈学生对任课教师师德师风、课堂行为规范、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过程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实验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课程设计、考试等)有关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方面(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培养方案的修订与执行、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教学条件保障等)的意见和建议,并传达学校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信息。
第十四条 教学信息员及时反映学生的学风状况,包括出勤情况、学习态度、课堂秩序、学习方法、课外自习、课外作业、实验实习、考风考纪以及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等学习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 教学信息员须积极参加与教学相关的各种会议、培训及各种学风建设活动。组织班级学生开展网上评教、满意度调查、学生座谈会、学习经验交流会等与教学质量监控相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每两周填报一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附件3),定时提交到各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特殊情况下,学生教学信息员可直接将情况反映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第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站长负责将收集到的信息汇总、整理、分类,每月填报一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信息员工作站反馈意见表》(附件4),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交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第十九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对各二级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提供的信息梳理后,填报《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及整改反馈通知单》(附件5),及时将收集的信息反馈到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
第二十条 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了解信息员反映的教学信息后,在其职责范围内及时分析、处理、调整、完善教学信息员所反映的相关工作,将《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质量信息收集及整改反馈通知单》反馈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第七章 队伍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师生之间教学信息交流、沟通的桥梁。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应提供合适的工作场所和环境。
第二十二条 所有学生教学信息员和工作站站长应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参与到教学信息收集与反馈工作中,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同时应对收集的教学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 每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二级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站长会议,布置工作,提出要求。各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站站长应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将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章 考核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年末,信息员填写《河南科技职业大学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6),经考核,对表现出色、认真履职的信息员和工作站站长,经二级学院推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后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可比照二级学院学生会干部予以加分,同时作为学生参加学院评优活动和奖学金评定等的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十六条 任期内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站长和信息员,二级学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者将予以撤换和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教学信息员工作制度》(教〔2019〕24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解释。